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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虎门港进口化妆品报关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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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化妆品进口大致流程:
1、 SFDA备案(北京食品、监督管理局)---快6个月(3个月检测、3个月单证审核)如果没有我司可以提供双抬头报关。
2、上海化妆品企业系统备案(上海进口的话需要,其他地方不需要)---第二次进口一样的化妆品能快速通关---这是上海实行的化妆品快速通关政策
3、报检(递交资料)
4、报关(海关审价)
5、报检商检、查验、贴标签、贴CIQ(商检后会出)
6、海关放行
 
二、优先提供的资料:
1、经公证的在华申报责任单位授权书和声明书(先审核,通过审核后在申报时提供已经备案的行政许可在华申报责任单位授权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用户名申请表;
3、委托书(委托办事)
4、提供企业及产品信息采集表内各项内容;
5、产品配方(要求全成分标注,复合配方标注复合比例,并提供使用目的);
6、申请育发、健美、类产品的,应提交功效成份及其使用依据的科学文献资料;
7、检测申请表;
8、送检所需样品(要求同一批次且未开封,不少于15套);
9、产品使用说明书(中文);
10、营业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关于化妆品进出口的相关事项:
检验检疫部门对进出口化妆品实施检验检疫,检验检疫机构对进口化妆品的人实施备案。进口化妆品的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按照质检总局相关规定报检,同时提供人备案号。进口化妆品经检验检疫合格的,检验检疫机构出具《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并列明货物的名称、、产*(地区)、规格、数/重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等。进口化妆品取得《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后,方可销售、使用。

GuangDong HYC Import & Export Trade Co., Ltd.
姓名: 华永诚宋先生(进口报关专员)
手机: 一三一八九七六三零二五(服务热线)
QQ:一八三一二三六八五九
东莞市华永诚进出口有限公司
联系我时,请说是在福州便民网看到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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